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张艨同志在中共长白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主要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宋钦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证。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会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开局起步,从纠正“四风”的难事破题,从群众利益的大事抓起,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两个责任”同步落实,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长白绿色转型跨越实际,聚焦职责任务,把握精神实质、注重学用结合、坚持巩固深化,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党章修正案、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及时印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知,谋划设计“规定动作”,鼓励创新“自选动作”,采取多种方式,在纪检监察系统迅速掀起“大学习”热潮。县纪委班子成员带头宣讲,研讨交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变化,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管党治党责任逐步夯实。
落实“两个责任”机制日臻成熟。以责任“链条环环紧扣、压力层层传导”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督查考核为推手,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责任清单,通过实施清单定责报账制、落责备案提醒制、督查制、抄告制以及约谈提醒制,“放权放责、自主能动”、“季报年评、动态督查”和“全程留痕、倒逼问责”的工作体系日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问责链条逐级明朗。全县共制定主体责任清单62份,监督责任清单30份,各级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286份;收到备案单858份;向县级领导抄告11人。年末,组织8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述职述廉。
严格落实追究问责通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综合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全年,问责干部42人,涉及县管干部11人,中层干部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7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责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网、县纪委官方微博等载体,通报曝光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件19批74人。
(三)突出廉政教育功能,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向好。
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不断增强思想认识。开展构建“不想腐”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6000余人次学习“三条例两准则”,发放《首要问题——如何防止一把手腐败》和《微腐败警示录》276本、《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提醒卡》1000份。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廉洁文化,改版升级长白纪检监察网站,增设《传统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党纪法规》专栏,设计电子刊物《传承》50期,登载长征精神、井冈山精神、抗联精神等革命传统;在县电视台播出廉洁自律访谈节目,宣传清廉楷模、先进事迹;市电视台播出反映全县纪委监察工作专题片《护航发展勇担当》,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夯实政治文化基础,营造倡廉思廉氛围。充分挖掘提炼整合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朝鲜族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机关、单位、村屯、社区营造廉洁氛围。依托城市美化亮化建设,把廉洁文化融入到鸭绿江景观带、东观园、诚信碑主体工程建设;在十四道沟村、鸡冠砬子村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守信为主题的公路沿线墙体彩绘1500延长米;在塔山社区建设首个乡镇廉政教育基地,目前开展警示教育15批次,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在县档案局、塔山烈士陵园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基地,让全县党员干部系统接受廉洁文化教育。
常态开展教育提醒,压茬筑牢思想防线。突出挺纪在前、监督前置,把教育提醒工作列入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日常教育和事前提醒任务,引导基层党组织灵活运用谈话提醒,做好教育预防。认真抓实廉政约谈,任前廉政谈话,8月份,就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别集体约谈34位基层党组织书记,29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全县71名新任职县管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深刻剖析我县典型违纪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牢记“五个必须”。
(四)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执纪审查工作成效显著。
始终把执纪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消化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杜绝“喘口气”“歇歇脚”思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11件,立案237件,同比增长57%,结案2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2人,其中,对县管干部立案审查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5人。共受理信访举报80件,同比下降52.7%。查办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受理信访举报数量逐年下降,我县“减存遏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种形态”结构性特征逐步显现。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了《关于规范诫勉、提醒谈话操作流程》,规范教育提醒程序,强化日常监督,避免养痈遗患,推进全面从严常态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143人,占38%,同比增幅225%;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16人,占58%,同比增长59%;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人,占1%;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占3%,同比增长33%。
严格规范执纪审查程序。认真执行中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县《执纪审查相关制度汇编》、《监督执纪五个规程和四个决定》,编辑《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图解及工作流程图》,通过对问题线索管理、执纪审查程序、执纪审查安全、暂扣款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规范,不断提高执纪审查综合能力。按照上级纪委“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4个方面50项内容开展了纪律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在8个乡镇建设了固定谈话室,配备了各项硬件设施。
(五)寸土不让正风肃纪,弊革风清初见端倪。
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明察暗访、纪律审查、问责追究、通报曝光与社会监督“多管齐下”,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持续加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17人,通报曝光8批17起19人。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特别是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8个乡镇、55个单位(含中省市直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条,处理1人,向上级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条。严防党员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借机敛财问题,对全县涉及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排查统计,对17名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提醒教育,56名党员干部做出了不操办升学宴的承诺。
创新方式形成纠治“四风”合力。制定《关于深化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形成以纪委协调抓总、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单位主动教育提醒的常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格局。全年,由各牵头部门自主开展检查9次,发现问题线索7条,函询5件,约谈提醒6人,通报2批3人。受理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3起,处理3人,通报曝光1批3起3人。
(六)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扶贫领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农机购置补贴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小微权力”腐败防治,严惩基层“微腐败、软腐败”现象。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农机购置补贴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5次,发现问题线索8起,处理8人,通报曝光4批8人。加大对全县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18个,立案18件,处理3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严肃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重点查处了破坏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有关问题,对县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畜牧中心4个部门的7名领导干部10名中层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问责,给予了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吉林省工作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共查处6起,处理38人,通报2批3起33人。
(七)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
不折不扣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县委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勇于担起主责,县纪委认真履行专责,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情况摸底、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监委组建、建章立制、思想政治、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目前,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成立。
(八)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坚持学思践悟,树牢“四个意识”。常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廉政讲坛、论坛练兵、周荐书”等学习交流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经典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坚定政治立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纪委常委带头讲党课、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拓展学习方式,通过骨干讲课、座谈讨论、办案分析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工作规则》和《指导意见》,提升履职综合能力。
规范执纪程序,严防“灯下黑”。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构建“不能腐”制度建设改革工作,配套制定了五个《工作规程》和四个《规定》,制定《机关干部文明礼仪规范》,实现了履行职责有依据、行使权力有监督、开展工作有流程、防范风险有制度的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复杂,压倒性态势还欠牢固。如,政治生态存在不健康问题,个别县级、局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严惩,在社会上引起不同程度的反响,给我县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对我县政治生态的破坏和污染不可低估。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还置若罔闻,个别人还逆风而上、顶风违纪,对“四风”问题毫无顾忌,心存侥幸,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逐层递减现象,尚未完全到位,没有把责任真正落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均衡,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不够,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够,民生领域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仍然突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政策水平、纪法意识和业务能力与打造专业化队伍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新时代长白绿色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七个绝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
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不懈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和宪法。要用足用好全面从严治党“六个统一”宝贵经验,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把党章规定、宪法精神落实到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中,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考核目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开好指定内容民主生活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突出“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基层纪委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要整体把握本乡镇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及时作出动态分析判断,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全面对标中央要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完成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党委担主责、纪委负专责的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改革试点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目前,县监察委员会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正式挂牌成立,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后,迅速全面依法开展工作,7月底前总结全县改革试点工作。
推动深化改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科学设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切实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探索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加强对审查调查的监督管理,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监督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紧密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继续拓展和深化“借力借技”查纠“四风”办法,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融合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日常巡察、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约谈、廉政谈话、查处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执纪监督审查、通报曝光等十方面工作之中,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深化改革创新,逐步完善监督体系。
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完善我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抓好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切实可行的巡察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见实效。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总结经验工作,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相关部门,在派驻方式、人员配备、编制管理、职数核定等方面积极探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
认真开展纪律教育。要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和精准把握政策能力,抓早抓小的同时防止出现适用不当、过轻过重现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被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七)惩治腐败不松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高压反腐。要坚持“减存遏增”目标不动摇,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紧盯“三类人”,从严查处“六种行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国企国资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一批有质量、有份量、有影响的案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努力构建标本兼治有效机制。在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震慑的同时,巩固制度建设改革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制度性廉政风险防控攻坚活动,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中。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八)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
突出整治重点。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督查督办。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发现本地区突出的个性问题。紧盯上级纪委交办,通过巡视、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深入乡镇部门检查督查,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九) 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调研促责、会议述责、约谈督责、追究问责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履职记实制度,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约谈制度,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加大问责曝光力度;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县纪委要自觉接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基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十)严格教育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热烈而镇定的情绪,紧张而有秩序的工作”,履行政治责任,承担历史使命。
提升业务水平。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突出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要加强业务学习,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又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为更快适应形势、进入角色、推进工作夯实基础。要坚持问计于民,加强实践锻炼,磨练意志、提升能力、增强本领。用好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反腐能力。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加强自我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建立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决心,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迎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