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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白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23

强化政治担当  忠诚履行职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县委对开好这次全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审议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县委书记宋钦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委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净化长白政治生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坚决反腐惩贪,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狠抓日常宣传教育,纪律规矩建设扎实推进
深化“三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深化纪律、警示、家风“三大教育”活动,探索廉洁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模式,创新教育手段,扩大教育广度和深度,构筑了“讲廉、警廉、醒廉、促廉、思廉”“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新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拓宽纪律教育覆盖面。启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录》,印制《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提醒卡》,做到时刻提醒、警钟长鸣。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家风》和《家风镜鉴读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齐家。
       注重日常提醒,抓实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挺纪在前、监督前置,引导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手段,做好“事前提醒”。规范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程序,建立谈话提醒机制,把实践“四种形态”列入“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多层次提醒谈话体系。建立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责成3个党委(党组)召开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政抄告”制度,对存在问题的11个单位向其主管县领导进行了抄告。2016年,县本级组织约谈县管干部51人次;组织实施谈话函询37件;轻处分128人;重处分11人。县委对1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县管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
       深挖严纠“四风”,寸土不让正风肃纪。坚持明察暗访、纪律审查、问责追究、通报曝光与社会监督等“多管齐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畅通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聘请100名社会监督员,延伸监督触角;紧盯重要节点,实施分点包片责任制、巡查制、点题暗访制等,深挖问题线索,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全年,开展明察暗访21次,搜集排查问题线索79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人,免于党政纪处分2人,通报曝光2批次。
       严明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监督关口。围绕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县纪委严明换届纪律,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布换届纪律监督举报平台,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完善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27份。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县纪委审核换届人选44人;围绕产生县委换届“两代表一委员”,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541人次。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合力逐步形成
       层层加压落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县自上而下明确责任,制定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实施清单定责报账制、督查制、抄告制以及约谈提醒制,推行“放权放责、自主能动”、“季报年评、动态督查”和“全程留痕、倒逼问责”相呼应的落责、监督、追究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步向基层延伸、逐一分解到人,形成了县委统筹推动、部门合力共建、基层自主落责、纪委协调监督的格局。年末,组织8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职。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年,问责领导干部9人,其中,主体责任方面6人,监督责任方面3人。
       围绕工作重心,认真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认真落实《长白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方面13项任务,已经完成2项,基本完成11项。积极探索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派驻管理工作,新增2个内设综合纪检组;结合乡镇换届,配齐了8名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制定《县纪委联系督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基层纪委、派驻机构与委局各室的归口对接,整合监督力量。
       把握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从严要求、从实把握,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和市委巡察组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期间,分别移交问题线索11条、23条,县委、县纪委高度重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交办问题线索集中人力、时间快查快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分别立案3件、9件,党纪处分3人、9人。成立县委巡察办,组建3个巡察组,对6个乡(镇)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60个,全部反馈各乡镇进行整改;移交问题线索2个,立案8件,给予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8人。
       (三)保持惩治高压态势,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
       持续加大力度,“减存遏增”取得新进展。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完善了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纪律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机制》、《纪律监察机关与县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纪律审查协调机制》,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69件,立案151件,同比增长45.2%;给予党政纪处分148人,同比增长52.6%。其中:查处乡(局)级干部19人。查办案件的数量创历史新高,与之相比,受理信访举报数量呈逐年下降状态,通过对比,彰显了我县“减存遏增”的实际效果,
反腐下沉一级,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获得感。重点围绕毁林种参、土地林地承包经营、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扶贫领域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查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通报曝光3批次。
       (四)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开展学习教育,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素质提升工程”,结合实际,拓宽思路,积极搭建“廉政讲坛、论坛练兵、周荐书、学习‘沙龙’”等平台,进一步强化干部互动、业务交流,营造比、拼、赶的工作学习氛围,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
       严肃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管。严格管理和使用纪检监察干部,组织签订执纪监督承诺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动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档案、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及时掌握干部动态、列出负面清单、挖掘问题线索,堵住思想漏洞、坚决防止“灯下黑”。先后给予2名基层纪检干部党纪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贯彻不实,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惩治腐败重视治标忽视治本,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进党员干部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上缺乏有效的宣传教育途径,在部分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监督制约和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特别是特权车公车私用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在队伍建设上,还存在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律不严、业务素质不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缺位、乏力,纪律审查工作比较薄弱,个别存在职责不清、工作顺拐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我们将迎来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同时也是实现我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县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长白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四个意识”,以铁的纪律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强化对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执纪审查中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确保政令疏通。在选人用人方面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更新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绝不能搞“差不多就行”,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肃问责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带头、实字托底,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管党治党责任由虚变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坚持实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报告、述职述责、“签字背书”等制度,明责任在前,重威刑于后。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坚持有权就有责、责任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坚持挺纪在前,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要清醒认识形势、咬紧目标任务。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形成,但是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依然存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旗帜立场,紧盯任务目标,绝不能有“松口气、缓缓手”的思想。要牢牢抓住惩治这一环节不放松、不动摇,不断强化“不敢”的氛围。要突出惩治重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不干事、滥整事,本身不担当、不负责,还搞排除异己、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口碑不好、社会反响极差,目无党纪国法、做事毫无底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开展软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不公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要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开展党内正常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惩”是为了更好地“治”,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执纪审查中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结合”、“三个区分”要求,把“严管”与“厚爱”有机统一,把握政策界限,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者撑腰、为改革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服务大局、维护发展。
       (三)严防“四风”反弹,以常抓韧劲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风”痼疾非一日之寒,要破冰,必须出重锤、抓常态,以劲风厉势清垢图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严肃查处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又密切关注新动向,对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整肃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安排部署变形走样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四)深化改革创新,以强有力专责监督深化党内监督
       加强巡察监督工作。要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巡出力度、巡出权威、巡出震慑。综合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不断改进巡察工作。对首轮被巡察的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巡视工作2017—2021年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把巡察真正作为制度坚持下去,始终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机构要强化自身建设,接受监督,完善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确保依纪依规履行巡察监督职责。
       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实现县直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选好派驻干部,完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约谈纪检组组长等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组必须对派出机关负责,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加强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挥好“探头”和“哨兵”作用。
       (五)深化标本兼治,以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为目标努力探索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白山市关于开展构建“不能腐”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在县直项目集中、资金集中、审批事项较多、权力密集的部门中,选取部分单位、部门作为试点,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各部门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将健全制度、规范权力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应有之义,主动抓好制度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白班子分工是责任的再明确,不是权力的再分配,主动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好表率、打好样子。制度建立了就要执行,对肆意践踏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县直部门(单位)、乡镇和农村、社区,只要涉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必须层层建立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延伸,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化去年10月份启动的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优良传统、“三观”、警示、家风等方面的教育,唤醒党的意识,提升思想境界,引导党员干部向高标准看齐。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好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的总结宣传工作,凝聚“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共识,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必胜的信心。挖掘提炼整合地方民族文化、抗联精神、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资源,扎实推进具有本地特色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涵养培育以廉洁文化为主的政治文化,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六)严格自我监督,以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承载党和人民重托
       县乡换届以来,作为新一届纪委班子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县纪委常委班子要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这些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纪检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带头讲政治,坚守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落实好政治责任,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从严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严格规范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运行。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紧跟省、市纪委节奏和步伐,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认真学习、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则》贯彻落实到位。县纪委机关要带头做起,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努力降低各环节风险。各级纪委要密切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找准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