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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水利局党组关于靖宇县委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6日至6月22日,靖宇县委交叉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水利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长白水利系统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组书记包玉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组织印发《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水利局党组关于靖宇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整改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方案》和责任清单,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细化工作任务,形成整改台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问题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
  (1)习近平同志在2021年7月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水利局党组未对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具体贯彻。
  整改情况:①通过“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系列讲话精神1次,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修养;②将习近平同志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讲话精神列入水利局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职工撰写学习笔记,年底统一上交进行检查;③开展知识竞赛1次,检验干部职工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2)自2022年发生“8.15”特大洪水后,部分堤防出现基础被洪水冲刷严重,或者倒塌现象,巡察期间仍有10处水毁工程未及时修复,进入汛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①组织有关科室、专家、各乡镇及设计单位等对水毁现场实地勘查,确定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位置;②对项目进行立项,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同时向上级主管理部门申请的资金已到位;③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10处水毁工程完成施工。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的不实。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也未将相关工作要求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①调整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②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树立领导干部职工正确政治导向,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18次、开展集中研讨4次;③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12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2)网络舆情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突发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①经县委网信办指导,设立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员,对水利局及干部职工发布的网络信息,重新进行了分析和研判,未发现错误传言和不实言论;②对2名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1次,制定了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③建立网络舆情反馈机制,将网络舆情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
  3.保密工作落实有差距。
  (1)保密工作重视不够。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未及时传达保密工作文件、有关法规制度,未开展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教育培训,未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2022年度述职报告中未体现保密工作。
  整改情况:①组织对涉及保密工作的15名干部职工,重新进行保密审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且对全局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进行了保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确保保密工作无隐患;②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主持,对涉及保密工作的15人进行保密教育培训1次,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及责任。
  (2)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制定保密制度、工作秘密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整改情况:①根据《国家保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长白县水利局保密制度》《长白县水利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长白县水利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奖惩制度》重新制定细化,并在保密教育培训会上进行宣读,对今后违反保密制度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保密规章制度执行。
  4.统战工作有关精神传达不到位。
  2021年8月和12月分别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理论中心组在2022年8月和10月才分别传达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①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工作例会讨论统战工作2次,认真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②积极配合县委统战部各项工作安排,参与各项统战工作重要活动,贯彻执行统战政策;③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学习3次,学习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讲话精神及各项条例、政策。
  5.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动不彻底。
  水利局党组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不全面,没有按照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逐项落实,质量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仍需加强。自2019年文件下达后,清单中“质量监督检测”一项至今未开展,一定程度影响工程质量。
  整改情况: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文件中“质量监督检测”规定,是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督需要,开展的取样检测监督。目前我县水利建设项目全部落实为三方检测,即施工自检、平行检测和完工检测,三方检测单位全部具备省水利厅认可的检测资质,涵盖了工程施工全过程。由于全县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基本为小型水利项目,因此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暂未开展质量监督检测。
  6.生态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党组在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意见》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未形成长效机制,清理河道“四乱”不彻底。河道中垃圾、杂物、冲倒的树木等随处可见,未得到及时清理,影响生态水质量。
  整改情况:①对问题河流的乡镇及成员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县副总河长、县政府督查室、县河长办现场督查整改,于2023年6月份已完成整改。②督促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各县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加强执法检查力度。③通过下达通知,督促各级河长加强巡河,提高巡河质量。
  7.水源地防护不到位。
  水源地日常管护未做到常态化,水质存在污染隐患。南尖头村水井周围放有废弃板材、秸秆等日常垃圾,未及时清理,并且蓄水池井盖未上锁;小农场村蓄水池不足30米处建有厕所;二十道沟村消毒井内紫外线消毒器灯管损坏,未及时发现并更换,导致杀菌效果减弱。
  整改情况:①督促马鹿沟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南尖头村蓄水池周围的废弃板材、秸秆等日常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已对蓄水池井盖安置上锁头以备饮水安全。②县水利局督促马鹿沟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较大积水池进行处理,并对蓄水池附近两处厕所进行拆除,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③督促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对损坏的紫外线消毒设备进行更换及维修养护,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8.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工作落实不到位。
  水利局党组未按《吉林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力推进引水式电站须安装监测流量设施工作。已建成的34座引水式电站中应安装监测流量设施的有32座。目前只有8处完成安装,完成率仅达到全年任务的25%。
  整改情况:①成立小水电分类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小水电会议1次;②通过全县水电会议,讲解长江、黄河流域水电站整改情况及退出情况;③经常调度各电站安装情况,对未完成的电站及时督促。④督促设备厂家加快生产设备,即时配货和到场安装。
  9.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重视不够。
  (1)验收程序不合规。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不到位。2019年国有公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未通过工程完工结算,便为企业进行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通过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完工结算审核。
  (2)项目验收迟缓。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和巩固提升工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二十三道沟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4个项目均于2022年11月竣工,未按照要求完成验收。
  整改情况:①2023年10月已联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和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正在组织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申请,按照要求完成验收,预计2024年6月末完成验收;②二十三道沟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成,试运行期结束后,即可竣工验收。
  10.非法采砂行为仍禁而不止。
  水利局党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执法偏弱偏软。三年来共发现村民非法采砂16次,都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处理,对村民非法采砂没有形成有效震慑。巡察组于6月8日到新房子镇佳在水村进行实地暗访,发现有村民在河道内盗采砂石。
  整改情况:①将河道非法采砂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②建立完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水利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巡视检查河道22次,出动检查人员62人次;③建立《河湖管理工作议事制度》,加强对河湖管理工作的研究及部署;④通过县融媒体和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方面
  1.“一把手”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制度执行存在偏差,水利工程项目风险防控不够,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疏于监管;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沟通衔接不畅,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谈话提醒较少,部门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①预计2024年3月前按照县纪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包玉清同志牵头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足等问题进行剖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并按照要求实施;②每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会,并做好记录;③每逢重大节日、重点环节对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财务等重点科室,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约谈提醒,并举一反三与干部职工进行集中约谈。
  2.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派驻部门日常监督不够经常,2020年以来,主动参与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三重一大”事项较少。
  整改情况: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之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会,并做好记录;②不定期和每逢重大节日与水利局领导班子进行约谈,主动参与水利局党组会议;③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
  3.“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
  未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文件要求,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费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共评审1件,评审费用从水利经费中支出。
  整改情况:①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23年纳入预算1.5万元,2024年0.9万元。
  4.山洪防御风险意识不强。
  未持续开展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经实地暗访,八道沟河附近存在村民河滩地种植蔬菜、玉米等现象;十二道沟河内个别点存在冲刷成堆的砂石料、冲倒的树木等,有形成河道阻塞的风险,影响安全度汛。
  整改情况:①对河道、水库堤防进行排查7次,对薄弱环节和隐患部位列入修复计划;②由河长制办公室下达督办单,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高杆农作物及时清理;③对河道内成堆砂石料、冲倒的树木清理、摊平。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021年分别支出三笔大额资金用于支付劳务费2600元、扶贫物资7939元、清淤费7050元。
  整改情况:①对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出具详细情况说明,对往年使用现金结算的票据进行梳理自查,并督促各业务科室,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对公账户的严格按照发票上的账户转账,税务代开发票的个人劳务费,提供身份信息与银行卡信息后,使用银行卡结算劳务费;②组织学习相关财务知识和财务规章制度1次,制定并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督促各业务科室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完善公务卡结算,规避大额现金支付的风险。
  (2)存在应返未返结余资金现象。
  2013年至今,账户14笔结余资金共计39.79万元未上缴财政。比如:2015年迎门岔应急度汛项目结余4.64万元,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结余1.13万元。
  整改情况:①核对相关工程信息,与各法人单位进行沟通,将所涉及资金重新核算、统计,已将结余资金返还财政;②在以后的工作中,工程竣工验收后,结余资金及时返还财政。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原始票据的审核,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流程对各类原始凭证进行报销。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把财务工作做优、做细,实现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队伍结构和岗位管理短板较多。
  (1)抓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考虑不够。
  在编37人中35周岁以下仅6人,占比16%。各科室负责人中40岁以下仅1人。目前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水利局现空余编制有限,需逐步补充年轻干部,使水利局干部体系年轻化。①建立《干部人事考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局各部门的岗位设置、职责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完善干部招聘机制。②随着新老交替过程,逐渐完善水利局干部职工岗位体系。
  (2)超职数配备干部。
  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超配专业技术岗2人;河道管理中心超配行政管理岗4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超配专业技术岗2人;水土保持中心超配专业技术岗3人。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长白县水利局评聘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完善各事业单位评聘工作方案,在今后的评聘过程当中严格按照评聘程序进行,确保评聘公平、公证。②经人社局认定,我局增加了中级专业技术职数,对超岗聘用并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岗位竞聘,逐渐消化超职数岗位。
  (3)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私自任命事业身份干部为综合科、河湖管理科、资源科、水利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等行政科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①重新进行核定配置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行政编制数,对现任的机关科室负责人,通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档案专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达到评估标准的担任机关科室的业务指导及管理。
  (4)违规设立内设机构。
  “三定方案”外设立财务科、河长制办公室。
  整改情况:①对照三定方案将违规设立的财务科、河长制办公室及职责重新进行划分,将财务科纳入综合科管理,将河长制办公室纳入河湖管理科进行管理。
  2.选人用人工作不谨慎。
  (1)信息审核不严。
  个别干部存档材料工作经历、职称评聘、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①召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会1次,组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1次,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严格按照各项条例执行,统一思想认识,把选人用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长白县水利局选人用人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编辑。②组织档案专职人员对全局干部档案重新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并逐一反馈,重新梳理了干部档案信息,将不准确的“三龄一历”进行了重新认定,为今后选人用人工作鉴定了考核依据。
  (2)档案整理工作不认真。
  未对人事档案内材料排序组卷,普遍存在资料缺失、散页未装订现象。
  整改情况:①接到反馈通知后,由分管领导组织考察,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管理规定,选任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进行考察备案。②根据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要求,结合2023年档案专审工作,将水利局全体37名干部档案进行二级目录建立。
  (3)人事任免会议记录不规范。
  个别调整事项经集体谈论决定的内容记载不全,2019-2021年召开的干部人员调整党组会议,讨论、表态情况未记录,只记录决策结果。
  整改情况:①对会议记录专职人员进行专职培训1次,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工作责任意识。②建立会议记录记载制度,严格按照人事部门任免程序的要求做好记载工作。③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对任免材料重新进行了审核。
  (四)紧盯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存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现象。近几年,省级巡视、市级专项和县本级常规巡察反馈问题较多,其中:“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出差审批管理不规范、河湖“四乱”清理整治不到位等7个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完善党组会会议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开好今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③召开专题会议1次,就党建与重点项目建设、河长制工作、水资源管理、防汛、移民项目等水利重点工作的衔接进行专题研究;④建立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研究并按要求执行;⑤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督促各事业单位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同步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通过及时更新,强化对固定资产台账的管理。⑥加强出差审批流程管理,完善出差审批制度,建立出差申请审批责任制,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职责,加强出差审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出差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出差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⑦推动河长制工作进党校课堂1次、在水利局举办《“四长协作”河长制专题培训》1次、定期、不定期对各河道开展督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水利局党组全面整改,水利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检视了问题,全面作出了整改,既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又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找出症结,全面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未完成和基本完成整改的,水利局党组继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制定相关制度,积极协调各级单位,尽力完成整改,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扩大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8833309;邮政信箱:无;邮编:134400;电子邮箱:854668173@qq.com。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