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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泉山镇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3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9日至6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宝泉山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9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宝泉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宝泉山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放在第一位,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
  党委书记杜志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
  1.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未对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开展系统性学习。如:2019—2022年党委会议、2019—2021年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无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内容;2018年以来,未围绕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我镇今后将定期开展党委会议学习、部署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具体举措、督促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黑土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常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2.镇党委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谋划部署不到位。如:2018年至今,党委会议上仅1次对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进行安排工部署,对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未针对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举措。
  整改情况:我镇今后将定期开展党委会议学习、部署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具体举措(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黑土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常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月不少于1次)。
  3.镇党委关于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政策宣传不到位。如:2018年至今,镇党委未以任何形式开展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相关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未普及到村屯。
  整改情况:针对我镇关于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我镇将组织农业、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和科室在各种宣传活动中专门针对黑土地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并结合常规活动农民文化节、护林防护期等宣传中添加此类宣传内容,使群众逐步了解并切实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
  4.镇党委对黑土地(耕地)惠农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如:2016年大豆补贴款198,321.26元,于2017年由县财政局拨付给镇财政所,该笔款项一直存放在惠农账户中,直至2020年才发放给村民;农药废弃物清理不彻底,但农药废弃物资金各村均有结余。
  整改情况:我镇已经立行立改完成,将结余资金退回县财政。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不彻底问题,将落实给各村农资安全员实行专人负责,对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成不好的进行调换。
  5.镇党委“田长制”落实不到位。如:未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长白发电〔2022〕22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田长制”材料不全,在11个行政村中巡田均没发现问题;村级网格长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将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未建立基本农田应用档案和台账,自身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针对村级田长、网格员在巡田过程中未发现耕地弃耕、撂荒、种植绿化苗木等情况,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等情况,我镇已组织约谈相关人员,并召开培训会议强化职责要求。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督促成员单位把田长工作落实到位,网格长划分地块明晰管理范围;二是督促各单位成员充分利用微信、张贴告示等方法进行耕地保护宣传,扩大宣传力度。三是与各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土地保护工作并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6.镇党委对基本农田“非粮化”重视程度不足。如:邱家店村有15.4亩地为弃耕地,县财政局进行土地流转之后种植了红松果林,现已不具备耕地功能;老保甲村炮台地块,及围子后地块44.34亩种大田人参其余种植非粮作物;上二股流村20.23亩耕地种植大田人参及中药材;八盘道村5亩耕地种植云杉。
  整改情况:我镇将集合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全镇基本农田开展标注明确地块行动,使农民群众熟知地块性质,重新布局经济作物种植。邱家店村15.4亩为一般耕地,2005年流转财政局种植北五味子并套栽红松,流转期限20年,准备通过两年时间到合同期满将红松全部移除。上二股流村、老保甲村大田人参、黄烟及中药材种植我镇将根据种植期限逐步进行移除恢复粮食生产功能。八盘道村种植的苗圃现在已经清理。
  7.镇党委推进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有所欠缺。如:宝泉山镇5个行政村存在弃耕、撂荒耕地面积共计40亩,镇党委政府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弃耕。
  整改情况:5个行政村存在弃耕、撂荒249.83亩的情况,镇主要领导已经约谈相关行政村支部书记,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签订整改责任书,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没人耕种耕地由村集体管理种植粮食作物。
  8.镇党委对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重视程度不够。如:镇政府虽然成立自然资源科,但未配备相关专业人员。镇党委对各村耕地流转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及时进行归档。
  整改情况:我镇在巡察反馈问题后及时为自然资源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张明义)。针对各村耕地流转档案不规范和没有及时归档方面,我镇通过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科给各村会计进行了培训,逐步进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
  9.镇党委对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如2015年河底村实施的渔塘项目,挖出的表土堆放在鱼塘周围占用耕地,在镇政府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整改情况:河底村实施的“鱼塘项目”未办理设施用地手续,属于私自建设,我镇已约谈村书记陈有强,责令在明年5月末进行整改恢复原貌,将尽快将鱼塘看护房拆除,将表皮土平整后种植农作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宝泉山镇党委在黑土地(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重要地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的履职尽责第一落实人的地位,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此项工作由党委书记牵头抓落实。
  2、端正党委会议研究和学习相关政策的态度,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制定学习计划,并完善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此项工作由党委副书记牵头抓落实。
  3、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加强成果巩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着力补漏点、通堵点、治痛点,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落实优势,此项工作由镇长牵头抓落实。
  4、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形式主义作风,坚持”三破除三强化”、“三对照三查找”,树立良好服务群众形象。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办事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工作由镇纪委书记牵头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8877233;邮政信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镇人民政府;邮编:134406。
 

中共宝泉山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