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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妇女联合会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0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9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1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妇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多以简单传达为主,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问题。2018至2021年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重要论述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和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增加学习内容。制订整改措施后,截止目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3次;②进一步丰富学习方式。11月11日组织观看电影《红旗漫卷西风》。通过观看影片重温红色岁月,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理论学习计划与实际教学内容不符问题。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中仅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学习内容,未将其他专题学习内容列入计划目录中。
  整改情况:①年初制定并下发了理论干部学习计划与通知,长白县妇联全体职工每月于主席室开展开展理论学习,将所有专题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②县妇联全体职工每人都有理论集中学习笔记和个人学习笔记,于2022年12月29号全部上交。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存在短板问题。未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当中,对统战方面的政策规定不熟悉、不了解,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整改情况:①召开2022年统战工作专题会议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于2021年8月27日-28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当中,熟悉了解统战方面的政策规定,认识统战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长白姐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民族团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战工作相关知识,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妇联未把学习中央相关理论作为党支部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组织会议的第一项议题。2020至2021年县妇联党支部会议共召开会议20次,仅3次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①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于11月20日制定了特制定长白县妇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②自制定长白县妇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来,召开党支部会议3次,每次会议都首先进行了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妇女论述、生育政策相关内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治党相关理论。
  (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服务县委工作大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县妇联在“美丽家园,积分超市”活动中,对各村积分超市的监督、管理、指导力度不够,2022年全县多数村未及时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做好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大文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①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②加强对各村积分超市的监督、管理、指导力度;③督促全县未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的村屯及时开展兑换活动。
  2.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面对新形势下妇女群众的新特点、新规律,“联”字文章做的不够,调查研究不深入,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主动关心、帮扶妇女群众方面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①组织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妇女工作重要论述3次,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妇联工作。②组织妇联干部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形式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宣传力度,做好妇女维权上访记录,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妇女9人,并有针对性的提供帮助和调解。③召开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及女性社会组织工作有关情况座谈会,加强了对各团体妇女组织的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④主动关心、帮扶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各类关爱暖心活动。组织开展了“家乡同心包”发放活动,将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腾讯基金会及腾讯志愿者协会共同资助的“家乡同心包”50个,总计价值15000元,发放给环卫女工、失独家庭困难妇女以及农村困难妇女;深化妇女“两癌”检查救助工作,为我县20名35-64岁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家庭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帮助患“两癌”的妇女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为我县4名患乳腺癌或宫颈癌的妇女,每人争取1万元的救助金,共计4万元,补贴因病造成的家庭困难;23年为绿江社区13名留守儿童发放爱心毛衣、书籍和文具等,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
  1.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会议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2021年未按照规定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18至2021年未定期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019年未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①针对2021年前问题,本单位2022年均做调整。9月1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让单位职工了解意识形态工作就是要让人们从思想上深深认同“三个问题”:中国共产党“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社会主义“好”。②每年定期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于22年7月和9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对上半年涉及妇女儿童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中,7月1日对意识形态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讲解与强调。
  2.存在重工作形式,轻实质内容现象。2019年、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内容相同。
  整改情况:①引导干部职工日常通过看书、看视频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学习党史以及国家各项理论政策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2022年11月召开了党史专题学习会议,会议中学习了先进事迹、名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提高了职工思想素质与理论政策水平。②2022年在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中将意识形态的定义、意义、重要性等进行详细讲解,认真制定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与学习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干部职工带着问题学习,要求做到联系实际解决妇女上访等相关问题,及时对学习内容进行运用分析,并定期开展自查。
  (四)保密工作执行不严格。
  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听取保密工作会议,未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政策情况。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未组织开展保密委员会会议,未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计算机未按要求配备三合一防护系统。未按要求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保密领导小组人选,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缺少指定定密责任人和专职保密干部党委会议记录。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整改情况:①22年12月份组织全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保密培训1次,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定保密责任制度。②组织开展保密委员会会议1次,组织全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③单位涉密计算机按要求配备了三合一防护系统,并按要求定期升级维护。④12月份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确定了保密领导小组人选,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配备了指定保密责任人和专职保密干部,加强了保密机构建设。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工作作风不实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存在照搬照套现象,2019至2021年廉洁从政教育记录和廉政谈话记录出现延用上年记录问题;2018至2020年县妇联统战工作总结连续三年内容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①通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个人自学、学习强国、e支部等形式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健全了各项工作记录;②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并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工作会议,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存在错误记账问题。2020年12月22日报销差旅费2921.80元、培训费2909元,未记入差旅费、培训费用。
  整改情况:①12月20日前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加强了财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和责任意识。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记账,分管财务领导定期对账务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增强了责任意识,防止错误记账问题。
  2.“巾帼创业”小额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还款问题。2019年、2020年“巾帼创业”小额贷款中有两笔贷款,分别逾期10个月和逾期5个月,存在专项资金损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①加强了财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②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逾期还款问题。
  3.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县妇联党支部会计出纳由1人担任,违反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原则。
  整改情况:①12月20日前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队伍管理水平。②在23年1月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按照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原则确定了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人选,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完成财务工作。
  (三)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意识不强。
  1.制定制度未结合工作实际。县妇联关于“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措施中未提及工程项目招标事宜。
  整改情况:①22年12月末重新完善了县妇联“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将工程项目招标事宜纳入工作制度;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对讨论决策的事项不事先定调子、不事先表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陈述表态;③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公开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时,承诺和报告“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
  2.重要节点廉政提醒谈话做的不到位。2020至2021年未开展“一对一”节前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23年春节前进行了“一对一”节前廉政谈心谈话;②将“一对一”节前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在《县直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工作任务书》上。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
  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至2019年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存在以建议、希望代替批评的情况。
  整改情况:①23年1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②严肃组织生活,按照要求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份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党支部书记任红梅同志带头,互评时实实在在地点具体问题、摆具体事例,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直面问题,说准讲透,点到痛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如坐针毡的效果。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2018、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所有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无自我评定、党支部意见、党总支评议意见、党委审查意见。
  整改情况:①23年1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②23年3月份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将评议结果上报机关工委备案。
  (二)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短板。
  1.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格。未对本单位管
理的干部进行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
  整改情况:①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进行了备案,截止目前,妇联尚未有人出国(境);②开展了专项清查,未发现存在未向组织报告、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或变更行程的行为。
  2.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不及时。经查阅县妇联会议记录以及与相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以来,县妇联未就相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不利于相关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
  整改情况:①为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人事纪律观念,23年3月份,开展党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试行)》;②23年3月份,开展了年轻干部调研,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对县妇联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建议人选进行了推荐。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偏差。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妇联党支部年平均公用经费为12万元,制定大额资金上会标准为2万元,与单位资金支出规模不相符。
  整改情况:重新修改完善了县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县妇联实际情况下调了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额度从2万元调整到2千元。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18年至今县妇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自接到反馈意见后,12月15日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宣传台历的制作和弹性办公问题,邀请了纪检组长王英春同志参加。研究三八节文艺演出的班子会议,也邀请了王英春同志,但回复在外地办公,未参加。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2021年县妇联党支部未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对共性和个性指标进行具体细化,未制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018至2020年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未在党支部召开。2020年妇联领导干部未签订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
  整改情况:①23年3月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对共性和个性指标进行具体细化,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签订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会议邀请纪检组长参加,因其外出公干未参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8823477;邮编:134400;电子邮箱:648465125@qq.com。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3日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