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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1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长白县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长白县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虽然已将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列入了学习计划,但学习还只停留在表面。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等应知应会内容了解不够全面;党委(党组)对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部署不到位,2021年党委(党组)和支部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专题“回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重新反复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撰写学习笔记。二是完善《县商务局常态化学习制度》1项,做好职工干部每周五常态化学习工作。
  2.对统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2019年沿用2018年统战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思想教育,避免雷同情况再次发生。
  3.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未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放在会议首位进行传达学习。如,2021年6月18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列在党组会第五个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都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
  (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的不够实问题。
  1.推进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和理论武装工作力度不强的问题。2019年把意识形态专题纳入学习计划,但干部学习笔记中无意识形态专题内容;2021年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了商务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由党办负责人负责处理具体事务。二是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商务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于年中及年底开展专题汇报。
  2.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有力。如:2021年5月、6月红色故事宣讲活动图片沿用;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沿用2019年图片。理论武装工作落的不实。如:2021年机关支部党员学习笔记与集中学习内容不符。
  整改情况:制订了商务局2023年度常态化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了学习计划中,并由党办负责每半年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积极性不强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坚决做到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加强阵地建设。
  (三)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
  1.推动主管领域工作还不够有力,部门职能履行存在短板。落实国家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长政办发〔2020〕13号《关于建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成品粮油地方应急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全县代储粮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2021年3月粮油检查工作日志检查人员签字由2021年6月新入职人员补签;对代储粮店粮油品质监测不到位,县域内共有5家代储粮店(希望粮店、盛达粮店、陈家粮店、八道沟东盛粮店、军粮供应站),2021年只对3家代储粮店(希望粮店、盛达粮店、陈家粮店)储备大米、面粉、豆油数量和品质进行检查,未达到全面监测要求。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成品粮油地方应急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开展成品粮油代储检查,全年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原则,共开展检查4次,对代储粮油数量及质量进行检查。在粮油监测站的协助下,春节及元旦等节日期间,对全县各大小粮店开展质量调查,共扦样70份,出具具有代表性检测报告38份,粮油数量及质量均符合要求。开展检查过程中,规范检查记录书写内容,规范库存实际数量、库存粮食质量情况、附检测报告。
  2.对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公示不全。如: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16万专项资金所涉及扶持企业9个,未对富丽龙商贸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公司鑫达莱农贸市场、富丽龙购物中心、喜事会酒店、丰滨宾馆、名门服饰等6个企业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流程,严格按照《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明确项目计划和征集方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通知公告,申报过程中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党组审议,将最后确定的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
3.对县政府物资储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灾物资出库流程执行不严,物资出库台账登记混乱,出库物资品种、数量登记不清、接收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记不全。
整改情况:建立物资储备管理台账,建立详细物资的物质出入库台账。协同应急部门完善物资出库调令流程,出入库手续流程,清点库存,规范物资回收整理工作,及时对回收的物资进行整理及维护保养,回收整理物资429件。
  (四)保密工作意识不强问题。
  1.党管保密原则不够强,党组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相关政策不及时,未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缺少指定定密责任人和专职保密干部党组会议记录,涉密计算机未按要求配备“三合一”防护系统。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了商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政策,检查、通报保密工作情况。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中,并要求于年底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并形成情况报告;二是召开了党组会,确定定密责任人为姜思柱,指定定密责任人为王有、刘文利,专职保密干部为赵诗禹;三是组织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共7人开展保密培训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对离岗人员做好脱密期管理;四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涉密计算机一台,并订购了“三合一”防护系统两套。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专项经费支出方式不合理。如:将2021年3月组织部拨付12200元党建经费转账至个人账户支出且跨年度未处理。
  整改情况:组织部拨付党建经费12200.00元,转账给党办人员发放后,做财务处理时,漏作一笔会计分录,已补记会计分录。
  (二)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还不够严。
  1.未建立基层单位财务监管制度,对基层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粮油检测站临时请人做账,无专人负责财务工作;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2020年7月粮油检测站人员出差无审批单,2021年11月一人出差至白山回程未按规定乘坐客车且超额度报销车费。军粮供应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2021年12月接待白山市军粮供应站无用餐明细、接待清单和接待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基层单位财务监管制度,同时对下属事业单位账务、财务及制度方面展开自查,已自查完毕。二是聘用专业会计对财务及账目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等财务制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未按要求推进定期议党工作。2020-2021年商务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未落实定期议党工作,无相关工作记录内容。如,2019年7月12日、2020年6月12日党委增补委员,无会议内容。
  整改情况:落实推进定期议党工作。每年至少定期召开2次综合性定期议党会议,结合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总结、研究部署下一年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撰写工作。
  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未详细记录研究重大事项过程,无党组成员依次发言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内容。
  整改情况:规范记录,如实、精确、简洁的记录会议情况,做到不遗漏任何有关内容。党组成员在会议中发言,按发言顺序记录内容,同时党组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3.非公企业党费收缴及返还不合规。2018-2021年商务局收取非公企业党费后未上缴至组织部,直接返还给非公企业,未按党费收缴及返还流程进行操作。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吉林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收缴非公企业党员党费并做好记录,做到应缴尽缴。
  (二)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中层干部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内设机构科长后备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少。如,个别科室负责人请假离岗后,科室其他人员对该同志所负责的业务不了解,相关资料找不到,导致日常工作推进困难。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育、管理,做好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科室业务横向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
  2.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不及时。经查阅县商务局党组会议记录以及与相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以来,县商务局党组未就相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不利于相关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
  整改情况:开展专题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专题培训会,开展集中学习。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强的问题。
  1.县商务局党组未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工作,2021年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未体现述廉内容。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述职报告撰写要求,按照文件要求,上报述职报告、廉洁自律、政治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2.对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未细化军粮供应站、长白国家粮食储备库等基层单位财务风险点。
  整改情况:开展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细化军粮供应站、长白国家粮食储备库等基层单位财务风险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纪律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企业管理,制定和完善了相关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等制度。
  (四)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监督单位行业政策规定掌握不够好、欠准确,出现监督检查方式不足,监督乏力现象。虽然参与了县域内代储粮店粮食储备情况等业务检查,但对具体行业政策掌握还不全面,监督效力不强。
  整改情况:组织长白粮库、长白军粮站,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组织召开“以案促改”教育警示会1次,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会1次,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建立健全了内部管控体系,包含廉政风险防范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律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流程、物资采购验收领用流程、资金支付流程等制度。
  四、关于被巡察党组织涉及历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未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1.针对十五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和民主评议党员未按程序严格执行的问题整改后未建立长效机制,出现整改问题反弹现象。如: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党员个人发言提纲仍存在抄袭现象。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提纲沿用。如,机关支部党员延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提纲。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流于形式。如:县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个人小结雷同。
  整改情况:已对存在发言提纲沿用以及批评提纲沿用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醒党员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深刻反思,严肃撰写相关材料,杜绝沿用情况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8255067;邮编:134400;电子邮箱:776795758@qq.com。


中共长白朝族自治县商务局党组
2023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