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纪委监委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 长白县纪检监察网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 >> 正文
长白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建立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 实现巡察+纪检“1+1>2”合力效应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06

 

  今年以来,为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长白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建立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由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联动会商,对各巡察组开展巡察期间所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条研判“过筛”,通过“巡察+纪检”联席会商研判模式,提前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经线索研判会研判定性,确保发现问题表述精准、定性准确,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研判会上,先由各个巡察组长单独汇报发现和掌握的问题线索,与会成员按照立案标准对拟移交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再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研判,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巡察与纪检的“信息壁垒”,提高了巡察移交线索处置的精准度。
  研判会后,巡察组根据联合会商研判意见进一步完善线索报告、佐证材料,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汇报后,对已明确的问题线索由县委巡察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按照程序处置。对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直接转为巡察整改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移交线索的立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
  长白县委巡察办将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积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交流,在问题线索形成上达成共识,不断增强巡察威慑力,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