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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纪律要求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9-29

  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卡等消费卡券,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2.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3.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4.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8.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节日期间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
  10.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县纪委监委将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坚决查出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439—12388
  (二)举报网站:https://jilin.12388.gov.cn/baishanshi/changbaichaoxianzuzizhixian/
  (三)来信地址:长白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134400)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