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各省、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县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提出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水果、土特产等节礼;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用公款吃喝;
5.严禁假借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
6.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8.严禁违规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以上“十个严禁”要求,全县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提前着手准备,提前教育提醒,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一律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222746,8223337;
监督举报信箱:cb3337@163.com;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cbjjw.gov.cn/。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