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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日报综合要闻今日头条刊载《主动作为 认真履职——长白县纪委多举措推动扫黑除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23

 

       

        长白县纪委监委按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专项斗争。县纪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将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强化集中统一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为主要负责科室,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餐饮娱乐、民间借贷、欺行霸市、暴力拆迁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等方面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

        排查案件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近三年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优先处置。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定期共同分析形势、协调步骤、交流经验、互通情况,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

        拓宽举报渠道,强化线索排查。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县纪委没有收到反映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

        强化担责尽责,从严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作者:郑晓琳 李墨飞)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