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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30
  五一将至,为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长白县宝泉山镇大崴子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招待费问题。2013年至2019年,张文在担任宝泉山镇大崴子村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授意村会计程少利以个别村民冬季清雪和清理垃圾名义套取村集体经费共计7,000.00元,用于偿还该村在饭店挂账的欠款。张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程少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乱作为问题,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明目张胆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彰显了县委、县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体现了管党治党从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充分印证了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坚守纪律底线。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坚持纠治“四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要在严、实、细上狠下功夫,综合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解决“四风”问题,既强化精准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