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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20

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的通报

 

清明节将至,为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加强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长白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娄继成等人违规重复核销差旅费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长白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正常报销870元差旅费后,经村书记(主任)娄继成、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丁奎杰同意、村会计陈锁平同意,又通过核销出车费的方式,发放给工资相对较低的丁奎杰870元生活补贴。20202月,娄继成、丁奎杰、陈锁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87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心存侥幸,政治规矩意识薄弱,认为事小、钱少不足以构成违纪,结果僭越红线。这再次警示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清明节来临之际,更要紧绷“廉洁弦”,不碰“高压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纪律规矩。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严格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关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各项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复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以更严格标准、更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坚决防止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握监督重点,精准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责任编辑:长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