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长白县教育局原局长刘靖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9月,长白县教育局原局长刘靖借父亲去世之机,收受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礼金,共计22600.00元。刘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白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盛吉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8年,盛吉明按照每月200元标准,违规为自己发放8个月防火电话费1600元。盛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白县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增松违规核销差旅费问题。
2014年5月,长白县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增松和果园村支部书记到外地购买蓝靛果苗,陈增松等4人出差期间的差旅费1736.00元用果园村蓝靛果人工栽培基地项目专项资金支付。陈增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违规违纪问题,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作风建设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四风”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四风”隐形变异要时刻防范,早发现、早查处。要坚持以案促改,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十一国庆假期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2019年9月29日